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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们私奔了。
这是浪漫一点的说法,但法比安清楚的知道,释放恶魔这样的罪名是他与父亲都难以承担的。于是他选择一同逃跑,听上去就不太妙,但愿这家伙还能有点良心。
他们抢了庄园里的马,那匹漆黑的马,名字叫拉克,意为碳,也有燃烧的意思。
法比安坐在赞克萨斯怀里,披风在身后张扬舞着,像一丛摇曳火焰,而黑暗始终静候在前。
他是什么?他是燃烧的玫瑰,用生命贡献温度。法比安自己都笑了,哪个男人会将自己比作玫瑰?
而赞克萨斯呢?他没有太好的比喻对象,他是个纯正的恶魔,完完全全的恶魔。他天生适应炼狱的温度,火在他身上不会燃烧,亦或者他就是火焰本身。
欲望只是发热发光的副产品罢了。
他当然留不下赞克萨斯,戮屠魔,他或许要回到战场,又或许要去寻找那个所谓的人类罪人。而他自己要去到那个温暖的地方,然后忘了这一切,那片美丽的海岸永远不缺陌生的年轻生命。
但他没有意识到是以这样的方式。
他出现在肯斯尼的拍卖会上,作为拍卖品,卖给一位所谓的伯爵当奴隶。那个老东西已经六十多岁了,他在父亲的舞会上见过他,和所有贵族一样,只剩下一具蛀空的躯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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