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桃濑琉依,二十岁,东京某私立大学二年级学生。
采访前,他拒绝向我提供学校名称。
理由是:
“如果写出来,被同担找到怎么办?”
我问:“同担为什么要找你?”
他说:“不知道。”
“那为什么担心?”
“因为很恶心。”
他说得十分理所当然。
这是我第一次T会到所谓“同担拒否”的逻辑。它与一般的风险管理略有不同,其基本原则不是“有人可能伤害我,所以我要防备”,而是:
“有人和我喜欢同一个nV人,这件事本身已经伤害我了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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